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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业纳税也不应含糊

2000-08-28 来源:生活时报 通讯员 李玮 刘德辉 我有话说

本报讯由于福利企业长期享受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久而久之企业申报、纳税意识被钝化。因此,有的福利企业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不够积极,认为:反正我们是减免税企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与不报没多大关系;企业内残疾人多,能纳个人所得税的少,对个人所得税就不必认真了。

为此,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专门抽出时间和人员针对福利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申报不积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全区132户福利企业的厂长和财务人员共计265名,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福利企业的税收征管等内容的辅导。通过辅导使福利企业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表示今后一定按照征管法的要求按期申报,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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